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局: 接《吉林省東北亞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請》(吉鐵集股〔2010〕7號),要求享受地方鐵路運輸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經調查研究,現對吉林省東北亞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征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明確如下 : 一、對東北亞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含總部和琿春分公司,下同)從事鐵路運輸的公務和生產用房產和土地,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鐵路運輸企業范圍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6號),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二、對東北亞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非鐵路運輸業務的房產和土地,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稅款不退,未征稅款不再征收。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